办公室关于为千佛山校区、长清校区提供信件材料传递服务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2-11作者: 审核人: 摄影:设置

各部门、单位:


为使长清校区和千佛山校区各部门单位之间的业务办理更加便捷,此前校(院)办公室作为枢纽部门已提供了两校区之间信件材料传输服务,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服务效果。为使该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,确保往来信件材料的安全传递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只限于往来信件材料的传递。对请示及需要部门间沟通的文件、材料请自行传递。

二、收发地点:千佛山校区办公楼310室、长清校区办公楼312室。

三、收发时间:工作日上午9001100,下午1400430

四、传递信件材料要求:须用信封封装并当面交接,同时填写《千佛山校区-长清校区信件收发登记表》。

五、联系电话:819578128963101989631688

六、传递时限:发件人当日交送的文件,一般在下一个工作日送达接收人校区,请发件人及时提醒接收人前来领取。超过3个工作日无人领取将原路退回发件人。

 

附件:千佛山校区-长清校区信件收发登记表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校(院)办公室 、千佛山校区管委会       

2020123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
返回原图
/